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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教中〔2016〕4号

发布时间:2016-10-11 15:06    阅读量:28609
九龙坡教中〔2016〕4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16年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
分段人才培养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民办普通中学: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2016年中职与高职(专科)对口人才一体化培养和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16〕8号)和《关于公布2016年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渝教职成发〔2016〕10号)文件精神,现将九龙坡区2016年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志愿填报工作布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2016年,全市参与“3+4”招生的国家中职示范学校19所、20个专业点,衔接本科院校11所、专业点19个,招生规模1440人。其中,九龙坡职教中心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对接重庆师范大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计划招生40名。(具体招生学校、专业及计划见附件)。

二、招生对象
       “3+4”,面向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全市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三、招生程序
(一)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及方式。各中学要统一组织中考报名类别为“3+4”的考生在619:00~6818:00间登录重庆市中职招生网上录取系统”http://zzb.cqzk.com.cn,按系统提示填报学校及专业志愿。中考报名类别不是“3+4”的考生不得填报“3+4”志愿。
       考生填报 “3+4”志愿,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应分别填写试点中职学校代码和中职阶段专业代码。
       考生考号采用市教委统一编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号。
       考生须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及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慎重选择学校及专业,考生填报的志愿代码将作为投档录取时的唯一依据。
       未在规定的时间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2016年重庆市“3+4”的招生录取。
       志愿批次设置。“3+4”志愿设置为本科批次,在全市高中阶段招生提前批实施录取。 “3+4”设2个顺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填报“3+4”志愿的考生,可兼报联招和普高类别志愿,未被“3+4”、联招和普高录取的学生,可到区职教中心或工美学校填报中职志愿,联系电话:区职教中心(65732116、65731881);工美学校(68507812、68507818)。
(三)文化考试
       报考“3+4”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暨高中升学考试,考试试卷统一送联招考试阅卷场集中阅卷。初中学业暨高中升学考试成绩应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和体育。
(四)投档录取
       划定分数线。“3+4”招生录取,以考生初中学业暨高中升学考试成绩为依据,分别结合招生计划划定最低送档分数线。“3+4”最低送档分数线参照联招录取最低送档分数线划定。
       实施网上录取。“3+4”招生工作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分两次实施。
       第一次录取:由市中职招办按照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对成绩达到最低送档分数线的考生按1:1比例进行一次性投档,并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被“3+4”试点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录取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3+4”录取资格。
       二次征集志愿:第一次录取及确认结束后,仍有计划缺额的学校,可进行二次征集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填报。
       第二次录取:由市中职招办根据考生二次征集志愿,对成绩达到最低送档分数线的考生按1:1比例进行一次性投档,并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已被“3+4”志愿录取的考生,联招、普高志愿不再投档。
       发放录取通知书。由市中职招办统一发放和印制盖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专用章”的“3+4”录取通知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院校自行印制录取通知书无效。
(五)报到注册
       被“3+4”录取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向学校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证书、参加初中学业暨高中升学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学校按照市教委统一安排注册后方取得有效学籍。
四、工作要求
(一)各中学要加强领导,加大对“3+4”试点的宣传力度,要将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如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就学形式、学习地点、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等应明确告知学生、家长及社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中学要周密安排志愿填报工作,加强指导,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实施。
(三)禁止利用虚假广告招揽学生,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附件:2016年中职学校与本科院校对口贯通“3+4”分段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名单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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