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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龙坡区教育系统2017年党风 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7-03-20 13:31    阅读量:5760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九龙坡区教育系统2017年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成教中心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

       现将《九龙坡区教育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自行打印责任书内容(一式两份),相关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月17日(星期五)之前交区教委组宣科。


九龙坡区教育系统2017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抓好教育系统2017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和中共重庆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办法(试行)》(渝委发〔2015〕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九龙坡区教育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单位党政“一把手”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管领导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各党组织要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学习宣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对课堂、报告会、论坛、讲座、社团活动等的引导和管控。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引导和处置,坚决抵制和批驳错误思潮和观点,旗帜鲜明地开展斗争。

(三)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时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正确处理好校长负责制与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的关系。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教代会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定。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四)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教育,注重教师教育情怀培养,进一步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等职业准则,严禁中小学教师进行课外有偿培训或辅导,严格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进行惩处,切实端正教师从教行为。

(五)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相关意见精神。严格执行基建、后勤、财务、审计、招标、采购等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学校收费全部纳入“非税收入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严格规范管理教育民生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资金。单位法人代表必须自觉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

(六)扎实推进依法办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招送生行为和收费行为。禁止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和入学(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坚决治理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乱订报刊杂志和课外读物、乱补课、乱收费等行为。严禁在教学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和维修工程招投标、食堂物资供应、学生资助、招生送生、校服购买、桶装饮水供应、学生保险、组织学生社会实践、组织教职工外出考察学习等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市场规则和发生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

(七)抓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管理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健全完善安稳工作机制,强化安稳工作薄弱环节管理,把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重点对象管理、网络舆情引导等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抓好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扎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八)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精神、新举措、新成效,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思想舆论环境。运用新技术、适应引领新形态,办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网站、微博、微信等舆论阵地,有效引导和积极应对舆论。加强涉纪涉腐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完善教育系统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制度。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

二、责任期
       本目标考核责任期为一年,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三、责任考核

       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办学层次目标综合考核评比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区教委和责任单位各留存一份。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                 重庆市九龙坡区 
教育工作委员会(公章)             教育委员会(公章)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签字)           区教委主任(签字)
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公章)       学校(公章)
学校书记(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学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含盛路89号

邮编:4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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