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 欢迎您!招生热线:023-65731881

当前位置:首页 > 党群工作 > 党旗飘扬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转发区委组

发布时间:2017-03-23 14:46    阅读量:9161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转发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
严格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
兼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成教中心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有关规定,全面从严管理干部,进一步严格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原名民办非企业单位>)兼职问题,现将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严格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集中开展本单位校级干部(含离退休校级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的清理排查。并按照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规范,完成附件2表二、附件3表二、附件5表二、附件7表二、附件8表二相关表格的填写(如无兼职情况,填写无)。纸质文档经校长、书记签字后加盖学校党组织公章,于3月20日下午5:00前交区教委组宣科,同时将电子文档打包传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送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李会华       联系电话:023-68780939
联系邮箱:378972080@qq.com







 

 
 关于进一步严格清理规范领导干部
在社会组织兼职问题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2014年12月开展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工作以来,全区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行为明显规范,但个别单位仍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团体兼职甚至违规领取薪酬等问题,造成了不好影响。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有关规定,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现就进一步严格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原名民办非企业单位>)兼职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有关规定,从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要对本单位领导干部(本通知所指领导干部包括所有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等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子公司的领导人员,以及未列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下同)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再次全面开展清理排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违规兼职、违规取酬或是瞒报、漏报等情况。

二、认真做好整改规范。对清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规范。凡未经批准在社会组织兼职的,符合规定的,须在2017年3月20日前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市管干部由区委组织部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处级干部报区委组织部研究、科级以下干部经编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共同研究同意后方可兼职;不符合规定的,应由本人在2017年3月20日前辞去所兼任职务,并将辞职办结手续报区委组织部。对未按规定进行整改规范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今后,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职务,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审批或备案,按规定经批准到社会组织兼职的领导干部,要严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禁止为社会组织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情况,干部本人应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将结合巡视、干部工作日常监督检查等对各单位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检查,一经查实存在违规兼职、违规取酬或是漏报、瞒报等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审核或审批领导干部到组织团体兼职时存在违规行为,清理纠正违规兼职、违规取酬问题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

四、按时上报有关情况。各单位务必认真清理,确保人员不疏漏,并于2017年3月22日(周三)下午4:00前,将相关材料情况统计表(附件1—8)和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相关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纸质件领导签字并盖鲜章,电子版通过加密网报送),逾期未报送的,视同无兼职情况。

       其中,市管干部的情况统计和规范兼职相关材料分别由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以及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报送,处级及以下干部的清理和规范兼职相关材料由各单位负责报送。

附件:

1.市管干部退(离)休后在社会团体兼职有关情况统计表
2.干部退(离)休后在社会团体兼职有关情况统计表(表一、表二)
3.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有
关情况统计表(表一、表二)
4.市管干部退(离)休或不担任现职后在社会组织从事党建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5.干部退(离)休或不担任现职后在社会组织从事党建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表一、表二)
6.在职市管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有关情况统计表
7.在职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有关情况统计表(表一、表二)
8.规范在职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有关情况统计表(表一、表二)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2017年3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熊梦洁,68780794,13500390554;区民政局行政审核科王艳,68031843,13883306278。)

学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含盛路89号

邮编:401329

联系电话:招生(023-65732116 65731881 65731882)

2014-2016 @ 九龙坡职教中心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 渝ICP备15001263号-1 CopyRight www.jlzjzx.com All Right Reserved.

官方微信

防欺凌及涉未成年人举报渠道发送至

邮箱:3105257670@qq.com

24小时值班电话:023-65731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