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 欢迎您!招生热线:023-65731881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学管理

重庆市九龙坡职业教育中心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0-21 14:17    阅读量:18315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的需要,外聘教师已成为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充分调动外聘教师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建立一支高质量的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原则。聘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符合法律的原则。
二、聘任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文化课教师原则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相应课程理论教学能力和实践性环节教学能力。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0周岁,返聘女教师不超60岁,返聘男教师不超65岁。
三、聘任程序
1.各专业部根据教学任务情况,向教导处提出拟外聘教师人数、所任课程及任教班级等资料,教导处审查报主管校长审批。
2.由教导处负责向外发布招聘信息。
3.应聘人员填写外聘教师登记表,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个人资料。
4.由教导处组织相关专业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试教。
5.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协议。
四、外聘教师的管理 
1.初次聘用期限为一个学期,根据考核情况和教学需要可续聘。聘期待遇在签订外聘教师合同协议书时确定。
2.外聘教师在合同期内为校方在岗人员,学校实行统一管理。
3.在合同期内,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管理和教育,按学校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5.在受聘期内,教学期间原则上不能辞聘,确实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坚持教学的,应在一个月前向教导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辞聘。
6.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事假按照假期的天数扣除相应的日工资,即:月工资÷21.75×事假天数=应扣除的事假工资。病假按照假期的天数扣除相应的日工资,即:月基本工资×0.8÷21.75×病假天数=应扣除的病假工资。
7. 超过上课时间15分钟以上未到岗或提前5分钟及以上离岗计为旷课或旷工,旷课1节计为半天旷工,旷课2节/天以上计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按照旷一扣三的原则扣除相应的日工资,即:月工资÷21.75×3天=应扣除的旷工工资。
8.每学期结束由教导处牵头,相关专业部协同对外聘教师进行工作考核并建立考核档案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9.受聘教师在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校方可随时解除该教师的聘任合同。
(1)聘任后发现个人经历、证件弄虚作假的。
(2)由于个人工作失误,给学校带来恶劣影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履行岗位职责及由于个人原因而影响工作,经批评教育后仍无明显改进的。
(4)不能胜任现岗位工作或经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
(5)甲方因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岗位职责范围,经协商乙方不接受的。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向学生滥收费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私自调课的;考试出题、监考、评分、统分弄虚作假的;无故缺课3节以上的;无故旷工1天以上的。
(8)学生评教,满意率低于60%的。
(9)考评结果不合格的。
(10)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五、外聘教师考核
1.外聘教师考核由教导处与专业部组织实施,每月考核一次。
2.考核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合格、不合格。一、二、三等奖人数占外聘教师总数的60%(比例为1:1:1)。(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3.对考核称职以上者由学校发放一定数量的考核奖励,一等奖500元/月,二等奖300元/月,三等奖200元/月,合格100元/月。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整改意见后屡教不改的,不再续聘。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聘期未满解除协议的;
(2)无故旷教(包括教研活动),屡教不改。
(3)不遵守教学管理制度,导致教学效果不好。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七、本办法自公布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会。

学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含盛路89号

邮编:401329

联系电话:招生(023-65732116 65731881 65731882)

2014-2016 @ 九龙坡职教中心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 渝ICP备15001263号-1 CopyRight 2014-2016 www.jlzjzx.com All Right Reserved.

官方微信

涉未成年人举报渠道发送至

邮箱:404715437@qq.com

联系人:刘老师 02368086252